日前,單先生在一家汽車裝潢店花了100元錢購買了一瓶機油,回去使用后,卻發(fā)現汽車無法發(fā)動,只好將車拖到修理廠去修理。修理廠工作人員檢查后,認為是機油的原因導致汽車故障。單先生找到自己購買機油的商家,要求商家賠償,無奈多次協(xié)商未果,單先生便向12315投訴,希望能幫忙解決。
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,立即陪同單先生赴店家調查了解相關情況。經查,上述品牌機油的同批號產品已經售罄,但店主出示了該機油同型號不同批次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。調解中,店主稱該機油已經賣出很多瓶,像單先生這樣的情況他還是第一次碰到。工作人員認為,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汽車的發(fā)動機癱瘓是加了該型號的機油引起,但同型號不同批次的合格證書也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。況且機油是在該店售出的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商家應對售出產品質量負責,并提供證明自己無過錯的證據,如果不能提供無過錯證據的,就應當承擔責任。最后,在工商人員的耐心調解下,商家同意承擔單先生的拖車費用和一半的修車費用,單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。
我們常說,發(fā)動機是一輛車的心臟,更換機油好比給心臟注入了新的血液,所以定期進行機油更換是保養(yǎng)汽車不可缺少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如今市場上的機油種類紛繁復雜,產品質量也參差不齊,各種因機油混用或使用不當引發(fā)的問題也屢見不鮮。工商部門在此提醒:消費者在給汽車做保養(yǎng)更換機油時,應該根據發(fā)動機特點選配合適的機油,切忌混用機油,并盡量選擇可靠的4S店和修理廠進行保養(yǎng),以免給愛車帶來不必要的損害。